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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动态:解惑: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难道还要买人寿保险?
总访问量:164      发布时间:2008-6-18 17:15:15      更新时间:2008-6-18 17:15:15
新闻内容
解惑: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难道还要买人寿保险?
近日,南昌的李先生来到当地的一家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没想到银行却告知他要在购买人寿保险以后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手续。而他是因为缺乏资金才来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并没有多余的钱买人寿保险。这家银行将人寿保险与个人贷款捆绑在一起销售的行为,让李先生很是不解。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呢?

  笔者认为,银行强制让办理抵押贷款的人购买人寿保险的行为,有悖于《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根据该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原则与自愿原则都是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在《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从属,更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分。”这意味着不论银行办理贷款人的经济实力强还是弱,他的地位和其他人都是平等的。

  由此可见,这家银行的行为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也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因此,银行利用其自行拟定的合同,强迫要求办理贷款的顾客购买捆绑销售的人寿保险,就属于强制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违法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这些少数银行机构盲目的追求扩张业务规模,进行不规范、不正当的竞争,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给顾客经济上造成负担,实属违法。(编辑: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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